阳光信贷
重庆市网络贷款“十不准”

不准在重庆市外办理线下自营贷款业务;

不准通过网络平台在重庆市外办理委托贷款业务;

不准通过网络平台在重庆市外办理股权投资类业务;

不准通过网络平台为本公司融入资金;

不准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;

不准通过网络平台销售,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和贷款债券;

不准通过网络平台发放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;

不准隐瞒客户知晓的本公司有关信息和擅自使用客户信息,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;

不准在重庆市外的银行开立本公司的基本账户;

不准在公司账外核算网络贷款本金,利息和有关费用。

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“十不准”

不准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;

不准发放利率超过司法部门规定上限的贷款;

不准采取暴力、恐吓等手段非法收贷;

不准抽逃注册资金;

不准做虚假账务、报虚假信息和账外经营;

不准违规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;

不准开办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任何业务;

不准超范围超比例投资;

不准突破单户贷款比例;

不准违规变更有关事项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23-67377026